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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富商征婚广告出现在重庆、成都等地的报纸中,广告上除了有富商的择偶要求及富商的自白,还有如下承诺:婚前及婚后的财产将两人共有,并给予介绍人10万元酬谢金,还会“选择出最符合条件的优秀女孩5名,奖励每人或其推荐者5万元人民币”。(《新民晚报》)
富翁的征婚,近段时期似乎成了一个时髦。腰缠万贯的富翁们像走马灯一般携带着他们沉甸甸的钱袋你刚唱罢我登场现身广告。婚姻未必要门当户对,富女子嫁了穷男子或者富男子娶了穷女子,古今中外都有,但穷富不论的前提应该是心心相印,两情相悦,此所谓爱情无价,否则这男婚女嫁其实就是没有灵魂的空壳。但是谁又能要求富翁们一定要“先爱后婚”、“有爱才婚”呢?因此当富翁对“先爱后婚”、“有爱才婚”不屑一顾,不按婚姻规则出牌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就是富翁的征婚越来越不像征婚而更像商场上的买卖了。
富翁当然可以亮出自己的“天价”,当然可以“非处女不要”;当然可以像对应征女子千挑万拣;将婚姻视为一种市场行为,将婚姻明码标价,富翁要通过市场购买婚姻,这是他的自由,谁也无权剥夺。当然,尽管富翁们大抵都闪烁其词,但人们都明白,富翁们的豪华征婚其实是买卖婚姻的现代版。所不同的只是现在的富翁已无须通过欺男霸女的强买来达到目的,而只消广告一登就坐等趋之若鹜者了。
有多少女子愿意做买卖婚姻中的卖方,或许无须局外人操心。但不能不说的是,富翁的征婚似乎还在逾越公序良俗的底线。比如出现在重庆成都等地的报纸中的这则征婚广告,富翁除了要找他的配偶,还捎带着要征寻5个“入围者”,并给予每人5万元的奖赏。这算哪门子征婚呢?有议论说这是富翁在自我炒作,吸引眼球。我说除了这点盘算,恐怕更有富翁意识深处那秘不示人的“意淫”在作怪。在这个富翁的方寸之中,与其说是在奖励“入围者”,不如说是把这些“入围者”想象成了小妾,是要虚拟一把“妻妾成群”。
现在是价值多元的时代,然而不论如何“多元”,有一个“元”总是要管着其他“元”的,这就是社会共同认可的公序良俗。因此当富翁征婚广告出格越轨时,我们的有关部门应从公益的角度出发,对这种征婚广告作出限制,不能让广告变成有钱人的特权及游戏,让这种游戏误导大众的价值观。 |